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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新闻

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广东省减灾委办公室 关于2018年因灾倒塌住房恢复重建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

各地级以上市减灾委员会:

2018年,我省先后遭受低温冷冻、风雹、洪涝、台风等自然灾害袭击,造成部分地区群众住房倒塌损坏,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,恢复重建家园工作时间紧、任务较重。为确保因灾“全倒户”在2019年春节前完成恢复重建,受灾地区各级党委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,高度重视,加强组织领导,制订重建方案,采取有力措施,全力推进帮助因灾“全倒户”恢复重建工作,取得初步成效。现将各地恢复重建有关情况及工作要求通报如下:

一、进展情况

(一)总体进度

截至11月6日,根据各地市民政局上报统计,全省因灾“全倒户”共1334户,其中已动工1092户,占总户数81.9%;已竣工214户,占总户数16.0%。

(二)各市动工进度

1.动工率达到100%:珠海市、汕头市、梅州市、清远市、揭阳市;

2.动工率达到90%(未达到100%):肇庆市、云浮市;

3.动工率达到80%(未达到90%):韶关市、阳江市、茂名市;

4.动工率达到60%-70%(未达到80%):河源市、惠州市、湛江市;

5.动工率较低于60%:江门市(51%)、汕尾市(30%)。

(三)各市竣工进度

1.竣工率达到70%:梅州市;

2.竣工率达到20%-30%:河源市、茂名市、肇庆市、云浮市;

3.竣工率低于20%:珠海市、汕头市、韶关市、惠州市、汕尾市、江门市、阳江市、湛江市、清远市、揭阳市。

二、存在问题

目前,全省因灾倒塌住房恢复重建工作存在问题:一是个别地市对恢复重建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高,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,导致动工率较低;二是有的地市重建工作措施不够有力,导致恢复重建竣工率偏低;三是重建资金拨付不及时,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已经下拨,但有的地市没有及时安排下发,有的市、县没有及时配套落实本级资金。

三、下一步工作要求

(一)切实加强重建家园工作的组织领导。各地要按照省政府关于复产重建工作部署,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,以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作为工作出发点,加强对因灾倒塌住房恢复重建工作的领导,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方案,层层落实责任,采取有力措施,确保2019年春节前全面完成恢复重建任务。特别是目前市县各级将进入机构改革实施阶段,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,确保人员思想不乱、工作不断、队伍不散、干劲不减,全力以赴完成帮助今年因灾“全倒户”恢复重建家园,增强受灾群众的获得感、安全感、幸福感。

(二)切实加快恢复重建工作进度。目前,我省汛期已经结束,各地要抓住恢复重建的有利时机,加快推进重建家园工作。要建立工作责任制,采取市包县、县包镇、镇包村、村干部包户的方法,落实工作责任。要发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,动员开展亲帮亲、邻帮邻活动,多种方式帮助因灾倒塌住房的受灾群众恢复重建。要协调各相关部门,给予政策帮扶,加快农房保险理赔,提高赔付额度,落实危房改造资金补助,对重建中涉及的税、费,能减则减,能免则免。

(三)及时足额发放重建补助资金。各地要想方设法筹措重建家园补助资金,在不低于省恢复重建补助标准的基础上,加大资金帮扶力度,帮助解决重建户的资金困难。要加快省级补助资金下拨进度;市县两级要落实主体责任,主动协调财政部门,及时配套落实本级因灾倒塌房屋恢复重建补助资金,通过社会化发放方式,及时足额将重建补助资金发放到户。

(四)切实加强重建工作监督检查。各地要加强对重建工作的监督检查,通过走村入户深入重建现场,对重建进度、质量安全、资金到户等情况进行认真检查,做到情况清、心中明,及时发现并认真解决重建工作存在问题,确保重建工作有序推进。要严格资金使用监管,落细落实登记造册、张榜公示、建立台账等工作,确保资金专款专用,公平、公开、安全发放,充分发挥资金社会效益。


附件:2018年全省因灾全倒户恢复重建进展情况统计表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            广东省减灾委办公室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18年11月9日